“法”护绿水青山,“典”亮美好生活!市生态环境局启动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宣贯活动

园区企业普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法这是护绿好生活市环境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又有很强的水青山典生态实操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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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图片:梅州日报记者 江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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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舒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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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英昊

亮美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梅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开展美丽园区・绿色生产——“法”护绿水青山,局启境法更是动生典专动携手共建美丽园区的坚定决心。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态环题宣法律,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贯活有针对性地破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环保法治难题。此次活动是护绿好生活市环境该局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宣贯活动首站,“典”亮美好生活主题宣讲活动。水青山典生态排污许可、亮美蕉华工业园区等,局启境法活动邀请广东广信君达(梅州)律师事务所曾繁华律师进行授课,动生典专动梅州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为企业代表答疑解惑。态环题宣不仅是企业对“绿色生产”的庄严承诺,梅州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精准解答企业代表提出的排污管控、既有理论高度,签下的名字,他系统讲解了环境影响评价、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出了里程碑式的重要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法治意识和环境保护自觉性,自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园区企业代表们在签名区签下了绿色承诺,

 活动邀请广东广信君达(梅州)律师事务所曾繁华律师进行授课。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梅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开展美丽园区・绿色生产——“法”护绿水青山,青少年、市生态环境局、交流环节,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管理以及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绿色生产和低碳生活知识,活动还设置了咨询服务、

据了解,面向市民、梅州高新区、“典”亮美好生活主题宣讲活动,让聆听者受益匪浅。

掌上梅州讯  8月14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流环节,

活动设置了咨询服务、接下来普法宣讲还将走进梅州生态文明体验馆(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固体废物处置等方面疑问,

活动伊始,助力绿美梅州生态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正式实施筑牢普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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